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与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同签订《铁路运输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司法协作机制协议书》,并就护航“一带一路”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等问题进行座谈。
双方就铁路法院转型改革、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分享成功经验。两法院签署了协议书,立足铁路法院跨区划、专业化职能优势,打破地域壁垒,明晰协作内容、运行机制与联络保障细则,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共治,为区域协同融合发展夯实司法根基。两院将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一带一路”建设。
(于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