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集体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社会化,现将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境内的原厂办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按企业所在地现状移交至当地政府指定部门进行管理。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