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公告

我校近期开展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8名人员长期不在岗,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解除与该8名人员的人事(聘用)关系。

现依法向该8名人员公告送达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决定。

请以下8名人员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校人事处办理相应手续。如对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决定不服,可向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黑龙江大学

2026年6月12日

人员名单:

艾丽娜、韩习武、修圆慧、邹莹、石岩、杨瑞海、国冬凌、张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