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期探矿权清理注销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相关规定,本机关拟对67宗过期探矿权进行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注销工作有异议,探矿权人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书面异议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当面送达或邮寄至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逾期或匿名反映情况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我厅将依法履行注销程序。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联系电话:0451-55603679。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