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地法院签协议保护红松林

近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拥有天然红松林资源的七台河、鹤岗等六个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红松林生态系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红松林全域跨区域司法保护机制。

红松是小兴安岭核心旗舰物种、“绿色活化石”,是维护东北亚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针对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盗伐、损毁红松,单一辖区司法保护存在短板等问题,七地法院打破地域壁垒,建立常态化会商、信息共享、协同办案机制,统一涉红松林案件裁判尺度。同时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模式,坚持惩修并举,筑牢生态司法保护闭环。

七地法院将做实做深协作机制,凝聚司法保护合力,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白宇 张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