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日讯(记者贾红路)12日,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委托书集中签订仪式在牡丹江市举行,依法赋予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22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省营商局、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牡丹江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中签订仪式。
7月2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政府第1号令正式公布《赋予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依法赋予园区22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省政府1号令公布以来,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迅速行动,紧扣赋权承接核心任务,以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闭环化落实,全力推进22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工作。园区印发“三定”方案,调整内设机构、调配人员力量,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事权承接运行体系。在赋权委托书集中签订后,园区将把赋权目录向社会公布,赋权事项全部纳入权责清单实行统一管理,推动22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平稳落地。
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规划面积137平方公里,由牡丹江片区和绥芬河片区组成,牡丹江片区规划面积86平方公里,绥芬河片区规划面积51平方公里。划定起步区面积17.7平方公里,其中,牡丹江区块11.3平方公里、绥芬河区块6.4平方公里。
立足牡丹江市基础和资源,黑龙江牡丹江产业协作园区结合中俄经贸合作重点领域,在产业功能布局方面重点在进口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出口机电产品制造业、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等方面提质升级,努力构建“1+1+2”现代化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