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本报20日讯(记者王晓丹)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张安顺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贾玉梅、聂云凌、杨廷双、方传龙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余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设立部分派出检察院的议案》的说明,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生态环境法典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大庆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有关决定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因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202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因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202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九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森林可燃物载量调控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6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草案,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审议了人事任免职议案、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