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微 记者刘大泳)近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走进该市第十四中学,开展未成年人预防再犯罪专题法治宣讲。
“犯错不代表人生定型,年少失足仍可翻盘重来。”法官结合案件告诉学生,青少年误入歧途,多因年少无知、一时冲动、交友不慎、缺少正确引导。专门矫治教育并非惩罚,而是国家给予改过机会,帮助其远离违法犯罪,回归家庭、校园和社会。
法官剖析再犯罪三大根源:情绪失控、价值认知偏差、交友不慎。宣讲明确三条底线:遇事依靠法律,拒绝暴力;不贪小利,远离盗窃等财产犯罪;敬畏规则法律。针对青春期爱面子、重哥们义气等心理,法官通过互动问答引导:尊严不靠拳头,认同不靠出格,真正义气是拒绝错事、劝阻违法。
法官勉励青少年,十几岁的过错只是成长警示,并非人生终点,知错能改,未来可期。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进矫治中心活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心理疏导和警示教育,做好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