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切实减轻诉讼负担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林木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以柔性司法方式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切实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

案件审理中,法官查明损失认定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费用高诉讼周期长。为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支出、减少程序空转,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主动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当事人达成充分谅解、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无须再进行司法鉴定。既快速破解了合同履行僵局、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将常态化开展诉前、诉中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李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