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人民法院长春法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聚焦乡间小微矛盾,坚持将矛盾处置关口前移,推动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维护乡村邻里关系。
在矛盾处置中,该庭强化与村社组织联动协作。依托村干部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通过电话沟通传导法律尺度,委托村干部开展释法说理、思想劝导,双向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把法理与人情结合起来开展斡旋调解。一起耕牛损毁农作物纠纷中,双方因200元赔偿分歧,当事人已信访并准备起诉。法庭联动村干部远程调处,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纠纷未立案即化解。
该庭善用基层治理合力,注重解开群众心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把司法为民落到乡村治理第一线。
(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