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资案件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法妥善审理环境污染、破坏林地、非法捕捞等各类环资案件。严格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注重生态修复,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裁判方式,推动“损害担责、修复优先”落地见效。严把事实证据关,厘清各方责任,既依法惩戒违法行为,又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教育警示多重效果,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每一起环资案件办理全过程。

(吴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