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对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等4户债权资产的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处置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等4户不良债权项目,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

所在地:鹤岗市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成立于2002年7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400716659329Y,注册号 :23040010

0028442,纳税人识别号:91230400716659

329Y,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白逢庆,持股比例:100%,首次持股日期:2002年7月18日,出资额:1,200万元(实缴)。企业地址:鹤岗市工农区昌南委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登记机关: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经营范围:市场物业管理、市场场地、设施租赁。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债权总额:3,102,032.52 元。其中,剩余债权本金980,000.00元,表外利息1,572,944.89元,孳生息549,087.63元。

贷款担保方式:抵押。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鹤岗市昌南蔬菜批发市场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592平方米,并在鹤岗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权,他项权证号为:他项()字第0128号,权利人:鹤岗市农行,坐落:鹤岗市昌南路,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不详。在权利部门未查询该抵押登记信息。

诉讼情况:分公司受让债权档案中有无公章判决1份,但未在法院查询到相关案件卷宗。

二、鹤岗市鹏缘煤场

所在地:鹤岗市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鹤岗市鹏缘煤场成立于2002年1月 2日,营业期限2002-12-10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400MA1C

YTY6XQ,注册资金 564 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位于鹤岗市兴安区峻德三队,经营范围:煤炭(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0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孙钢。登记机关为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截至调查基准日2025年10月30日,剩余债权本金:2,800,000.00元,表外利息:2,346,063.11元,孳生息:1,568,821.80元,债权总计:6,714,884.91元。

贷款担保方式:抵押及保证

抵押物1土地:坐落于新华农场场部南哈萝公路东 22,814.7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义务人:鹤岗市鹏缘煤场,使用权类型为:租赁,权属性质:国有,地号:240110011006。他项权证号为黑国用他项(2003)第 2401001 号,他项权利人为农行鹤岗分行红旗支行,设定期限为2003年12月18日。租赁土地存续期限:2003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5日。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核查,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已变更登记至案外第三方名下;抵押物2房屋:坐落于新华农场场部工农区,分别为:87号房产建筑面积:2,181.96平方米,无房产证号;88号房产建筑面积:55.51平方米(证号:黑垦字第100900工农区);89号房产建筑面积:141.40平方米。经现场查看且咨询权利部门87号房产因土地权属问题且未提交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等原因已被拆除,该房产已灭失;抵押物3在建工程房产及车辆:位于新华农场火车站东侧2,180.0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房产,未在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到在建工程登记信息;抵押物4车辆 8 台、机器设备18台(套)、1.5吨原煤:在权利部门未查询到车辆登记信息及机器设备、原煤相关档案资料,目前抵押车辆、机器设备及原煤已灭失。保证人为鹤岗市鹏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因原贷款行与债务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具体金额和保证期限,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情况:该债权已诉讼,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三、鹤岗市淞洋公司

所在地:鹤岗市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鹤岗市淞洋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9日,核准日期:2000年7月10日,注册号 :2304001540575,类型 :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于洋(100%股权),注册资本 :11万元人民币(实缴)。住所: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43号,登记机关: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经营范围 :主营钢材、木材、煤炭、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兼营粮油零售、农副产品。

截至调查基准日2025年10月30日,剩余债权本金:500,000.00元,表外利息:627,439.5元,孳生息:280,146.75元,债权合计1,407,586.25元。

贷款担保方式:抵押

抵押物位于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59号38委1组一栋六层小楼,产权证号:鹤房权证向阳字第0900011-1号,建造日期:1994年,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混,用途:非住宅,产权人:于洋。抵押房屋因年久失修,已认定为D 级危房整体拆除。经至鹤岗市拆迁办公室核实无对应补偿款项。

诉讼情况:分公司受让债权档案中有原贷款行申请支付令,但未在法院查询到相关案件卷宗。

四、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

所在地:鹤岗市

资产种类:债权资产

鹤岗市天铸耐磨钢厂,经调查债务企业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体企业。注册号:2304002800137,该企业于2003年6月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姜志凤,注册资本3万元,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姜志凤,股东已实缴注册资本,债务企业住所: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路43号,登记机关: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登记状态:注销, 2012年5月4日注销时并未进行清算。经营范围:耐磨钢系列产品。

截至调查基准日,剩余债权本金:1,750,000.00元,表外利息:3,439,463.56元,孳生息:980,513.63元,债权合计:6,169,977.19元。

贷款担保方式:抵押。

抵押物为位于鹤岗市向阳区光明街43号建筑面积1,143.05平方米房产及机器设备52台。抵押房产因年久失修现已实际灭失,案外第三方已在原址上翻建,抵押的机器设备已灭失。

诉讼情况:分公司受让债权档案显示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未在法院查询到相关案件卷宗。

资产亮点:

鹤岗是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储量丰富。在能源供应和相关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上述债权抵押房产、土地均位于鹤岗市中心区域,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处置方式:上述4户债权将采用组包的方式处置,将于2026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23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拍卖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https://paimaijd.com/)对鹤岗市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等四户债权进行公开竞价。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注:以上公告不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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