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足辖区特点,建立健全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黑土地保护机制,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黑土资源。针对涉农执行案件推行农机具“活封活扣”,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的同时,不误春耕秋收。赓续开展“田间法庭”“ 车上法庭”,就地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田埂上。
该院联合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6家中级法院,共同签署《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核心区域黑土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法治治理、综合治理、协调治理三位一体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惩治犯罪、追赃挽损与生态修复,打造三江平原跨区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新模式。
(崔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