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深入推进的“放管服”改革,一边却是群众为改一字之错而“跑断腿”——连日来,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村民李乃甫坎坷的“改名之路”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7月,因办签证需要准备固定财产证明材料,62岁的李乃甫发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自己的名字错了一个字,“甫”写成了“浦”。 在向洛龙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咨询后,李乃甫被告知: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派出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具证明,才能改正。按照要求,7月23日和24日,李乃甫先后到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有效证明了自己与证件上的土地使用者“李乃浦”是同一人。随后到安乐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具证明,工作人员却表示:开不了。 为拿到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这一纸证明,李乃甫和老伴麻六英前后跑了20多天,累计往相关部门跑了不下15趟,却总在镇里、区里相关部门间“打转转”,始终没有结果。 8月7日,安乐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终于同意开具一份加盖公章的证明:“洛龙区安乐镇中岗村土地使用证号:洛郊建(土09)字第007683号,土地使用者为村民李乃浦。”然而,在这份证明上,李乃甫的名字依然被写成“浦”。 无奈之下,李乃甫将自己的经历以日记形式记录了下来。经媒体披露后,洛龙区委主要领导8月16日上午作出批示:这是懒政不作为、作风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典型表现,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从严处理。 事情这才迎来转机。当日下午,洛龙区委、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专题讨论解决此事。会上,面对批评,洛龙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称,像李乃甫遭遇的改错字问题,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只能按惯例处理。 会议结束后,“红了脸、出了汗”的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安乐镇党委副书记、安乐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等人,专程到李乃甫家中表达歉意。当地国土部门现场办公完成了错误更改。 余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