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回国投案。
2023年夏天,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入境通道内,一个年逾七旬的老妇人低头走过海关闸机。她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郭洁芳,外逃23年、辗转多国。但她最终选择主动回国投案——没有跨国律师的斡旋,没有冗长的引渡程序,只有一份签署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归案确认书。
十年间,一场名为“天网”的行动,悄然重构了腐败治理的全球逻辑。截至2024年,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4048人,“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2人归案,共追回赃款666.2亿元。数字背后,是监察体制改革对治理效能的重构,更是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围剿”的战略进化。
郭洁芳案正是这一进化的缩影:她原本只是广州市交警支队的一名民警,但随着丈夫(张林生,曾历任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权力的变大,郭洁芳仅通过持有驾校干股就分得“红利”人民币2370万元。2000年3月郭洁芳外逃; 2007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3年6月,郭洁芳“落网”。
此刻回望,这场行动的真正意义或许不仅在于23年后手铐的闭合,而在于它如何以十年为尺,丈量出腐败治理从“被动追逃”到“主动织网”的质变。
破局 集中力量加改革赋能
在2014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的铿锵话语,向全党全国乃至国际社会发出全面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动员令。
在坚强的政治引领下,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正式部署“天网行动”,标志着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系统性、机制化的新阶段。
“追逃追赃是个国内外联动的复杂任务,既要靠法律手段,也要靠国际合作,把各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打击外逃贪腐至关重要。”一名长期关注国际追逃的廉政专家表示。
2015年首次发布的针对100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公开点名曝光,释放出“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其中,戴学民成为首例落网人员。戴学民原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外逃14年后于2015年4月在安徽被捕。其归案打破了“贪官外逃即安全”的幻想,彰显“天网行动”初期的震慑力。
2018年3月颁布实施的监察法,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了专章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责。
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归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第一起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的成功案例。
追逃
法律保障与生存围剿
外逃者的“避罪天堂”曾被视为铜墙铁壁,但十年间,“天网行动”以一套融合法律、心理、金融与舆论的“组合拳”,撕开了看似无懈可击的防线。
十年来,“天网行动”共从境外引渡79人、遣返712人、缉捕1986人,近年来引渡、遣返总数明显上升。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发展,告别以往以劝返为主的单一模式,如今综合运用缉捕、遣返、引渡等多种手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迈进。
2021年,外逃20年的程三昌在未出庭的情况下被郑州中院判处贪污罪成立,成为中国首例刑事缺席审判案。这场审判严格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放出“人未到庭、罪责已定”的强烈信号。程三昌的定罪,终结了外逃者“只要不回国就能免罪”的幻想。
在追逃中,外逃者的心理防线有时甚至比法律壁垒更难突破。
2016年,曾扬言“死也要死在国外”的“红通一号”杨秀珠最终归案,成为办案人员与外逃人员展开“心理战”的经典样本。一边通过国内后方亲属对其进行劝谈教育,向其传递中方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一边通过前方外交部驻美使领馆的领事多次探视杨秀珠,坚持做其思想工作。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杨秀珠案国内重要涉案人,尤其是为其转移赃款的违法犯罪人员,国外则对杨秀珠涉案资产发现一起、冻结一起。杨秀珠陷入了无钱可花、无人可靠、无路可逃的境地。2015年9月18日,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被美国警方遣返,对杨秀珠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
治理
从个案追逃到提供经验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
“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闫永明,原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01年11月,他潜逃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在该案追逃追赃过程中,中澳、中新执法部门全力开展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中澳合作方面,根据中方提供的强有力证据,澳方依法冻结闫永明在澳资产,罚没款全额返还中方。中新合作方面,新方对闫永明开展反洗钱调查,充分探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联合执法的强大压力下,经过32次正面交锋,终于使闫永明认识到回国投案、退缴赃款是最好的选择。2016年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的闫永明结束了逃亡生涯,回国投案。司法机关依法罚没并追缴了闫永明涉案赃款和违法所得收益。
从“追逃者”转向“规则制定者”,中国正深度参与全球反腐治理。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举行,反腐败工作组重点围绕追逃追赃开展磋商,推动各方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成果。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的反腐败宣言,21个经济体围绕拒绝腐败避风港形成共识,首次提出要加强追逃追赃合作。此后,中国陆续推动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在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上提出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
从21个经济体到120多个网络成员,从反腐败工作组到高级别论坛,从“北京宣言”到“北京共识”,“这标志着十年来在中方推动和引领下,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反腐败全球治理不断提质增效,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这场全球反腐攻坚战中,中国以“天网行动”为代表的制度性反腐工程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种标本兼治的治理模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携手各方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
李浩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