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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好价格新标尺 夯实普惠养老制度基础 2026年10月24日

□通讯员 季萌

新闻事件: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划定普惠养老收费规则,不再用公办、民办简单界定养老机构,而是把养老机构分成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实施差异化收费管理,明确用收费清单堵住乱收费漏洞,让不同老年群体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合理响应。

长久以来,普惠养老可谓承载着万千家庭的期盼,却也始终困于现实矛盾。尤其随着老年人口持续增长、老龄化提速,养老服务供需结构性错配愈发突出,普惠型服务与医养结合供给短板明显。一方面,普通家庭盼着养老收费亲民、消费清晰可溯,养老机构却背负较高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兜底保障资源供给承压,高品质康养服务又难以适配大众需求。再者,以往行业习惯简单以公办、民办划分机构属性,边界模糊之下,部分机构借普惠之名随意调价,居家上门服务缺乏定价参照,隐形收费乱象时有发生。定价机制的缺位,正是制约普惠养老良性发展的一大堵点。

基于此,这份指导意见的最大亮点,就在于摒弃以往简单按公办、民办划分养老机构的惯有思维,坚持分类施策,实行差异化价格管理。兜底保障型机构聚焦特困、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群体,筑牢民生底线;普惠支持型机构的基础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设置收费参考区间,兼顾老人承受力与机构可持续运营;完全市场型机构则实行市场调节价,走优质优价路线,以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养老需求。由此搭建起一套分层适配、进退有度的养老价格体系,为普惠养老扩容提质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同时,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更是直击群众痛点。《指导意见》明确推行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另行收费,床位、护理等基础服务分项明码标价,配套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定期复核收费标准,这不仅能让老人和家属看得明白、算得清楚,也能最大程度遏制隐形收费、随意涨价,让普惠养老的红利实实在在落到老年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