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责年龄调整、教育惩戒新规实施……

3月新规与你生活息息相关

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教育惩戒新规实施……哪些新政策法规与你生活息息相关?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金融市场乱象等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外逃贪官可适用缺席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1日起在全国范围正式启用。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此外,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共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

教育惩戒新规实施

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1日起实施,新规划定了7条红线明确惩戒尺度。依照新规,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等。

取消供水供电不合理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1日起施行。意见要求,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包括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等。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