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不封顶” 是对见义勇为 最好的鼓励

□廖卫芳

新闻事件:5月28日,新修改的《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审议通过。这次修改将县级表彰的奖金基数由原“2000元以上”修改为“5000元以上”,且上不封顶,这次修改还进一步明确了见义勇为的相关责任部门。

近年来,虽然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各级政府部门都有相应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条例”,但由于奖励“基数低”,奖励上设“封顶”,因而,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与见义勇为者的付出还存有较大的“差距”,这也无形之中令不少见义勇为者“寒心”。

虽然很多见义勇为者在危急关头冒着生命危险“挺身而出”并不是为了“奖励”和“出名”,但不少见义勇为者遭遇“流汗流血又流泪”的事例也并不少见。这就需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包括社会各界,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和褒奖见义勇为者,为见义勇为者“撑腰”“鼓起”,这才是善待见义勇为者的“正确打开方式”。

此次,云南修订《条例》,不但提高了“奖励基数”,而且明确奖励“上不封顶”,这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义举的一种“兜底保护”,它让“好人有好报”以一种明确的方式变为现实,帮助见义勇为者们解除后顾之忧,这种支持也让更多的普通人消除顾虑,让助人更加深入人心。同时,这也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保护好见义勇为者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可贵的公民精神”。

愿各地多多借鉴和学习云南奖励见义勇为“上不封顶”的好做法,让更多的见义勇为者都能受到更多、更好的“善待”和“褒奖”,从而激励更多人在危急关头都能挺身而出,成为受人敬仰的“见义勇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