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新规来了!
近日,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梳理发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禁止”成为高频关键词。如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禁止占用高层民用建筑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或者堆放杂物,禁止锁闭避难层(间)和避难走道出入口。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