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归去之后,存款交给国家。我这一辈子都处在党的关怀、培养,人民对我的关心中,前几天我和广西红十字会签了遗体捐赠协议,能用的器官都捐出去。”广西73岁的秦宏瑛是一名党龄50余年的老党员,他已经通过中华遗嘱库立了遗嘱,将个人现金存款的50%无偿捐赠给国家。中华遗嘱库表示为老人专门设计方案,若生效,将帮老人把财产捐给国家公益性质的团体或者组织,实现老人心愿。
立遗嘱了却心愿
秦宏瑛入党时还不满18岁,“那时候入党,就是把生命交给了祖国,交给党的伟大事业。在党英明领导的改革开放大潮后,才一步一步有了今天的好生活。”正因为度过了艰苦岁月,秦宏瑛对国家充满了感情。他说,“国家培育我,我为国家做点小事,这不是奉献,只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他最终决定通过中华遗嘱库立遗嘱,将个人现金存款的50%无偿捐赠给国家。
秦宏瑛说,“我的子女都会理解我,不会妨碍我把财产捐赠给国家。这份遗嘱的执行,也不会妨碍我的子女继承其余财产。我感觉心里很平静,因为这件放在心里很久的事情终于解决了。我虽然没有太多财产,但一定要将其中的一部分留给国家,以回报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多年培养之恩。”
把财产给国家的遗嘱有效吗?怎么给?
对于秦宏瑛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捐给国家的行为是否有效,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把遗产捐给国家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必须是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同时,中华遗嘱库作为秦先生的遗嘱执行人,将按照秦先生的委托,为其办理向国家捐赠财产的事宜。”
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多次跟秦宏瑛商讨遗嘱的细节,为老人设计遗嘱的工作人员吴钦涛曾询问他的意见,问老人当发生自然灾害、爆发战争时,这笔钱可不可以用于支援。对此,秦宏瑛反复提到:“无论是捐给儿童基金会还是国家有困难进行支援,都没问题,党有需要、国家有需要,就随意安排。”马瑾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