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务诚信 引领 社会诚信

□王石川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其中,《纲要》特别就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


治国理政,无信不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务诚信建设迈上快车道。从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提出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到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再到《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政务诚信建设正逐渐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政务诚信被誉为社会信用的“定盘星”,正因为政府担负着引导、示范、监督和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更需要率先垂范,时时讲诚信、处处守诚信。如今,《纲要》出台,更是传递出鲜明信号,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法治政府的刚需。政府不讲诚信,法治政府就无从谈起。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现代政府必须是法治政府,应有之义就是讲诚信。政府


讲诚信,不仅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而且更利于凝心聚力,调动全国人民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民族复兴的征程中。当政府形象公开公正、诚信清廉,当公务员队伍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社会风气自然会变得风清气正,民众也会更有获得感、更有良好预期,更有干劲挥洒才华,为国家进步尽职尽责。而这,正是建设诚信政府的深层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