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株连” 违背法治精神

新闻事件: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一对夫妇在为6岁女儿办理积分入学时,被告知因父亲未成年时被判处拘役5个月,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分政策标准,其女儿入学积分被扣除100分,因此无法入学。焦急的父母向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求助,经检察院协调,为其解决了入学难题。

应当明确,入学“株连”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现代刑法坚持的原则是“罪及个人”,正所谓“刑止于一身”。不要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记录,就是正在服刑的犯人,其家属也不应受到株连。一些地方毫无法治素养,甚至还将与政府部门有纠纷的人列入“内控对象”,并由此株连家属,这样的行为,是将司法做成了“私法”,与法治社会背道而驰,完全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