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残疾人为本 不该有例外

□李万友

新闻事件:近日,上海市民张女士反映,在为丈夫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相关方面要求患病的植物人王先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张女士不得不请有车的朋友帮忙,先把丈夫搬上车,开车到达指定医院后,把丈夫抱上去,完事后再抱下楼,送到车里。

有关部门硬要拿规定说事,别忘了上门评残也是有“规定”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上门开展残疾评定和办证服务。尽管这并非强制要求,但也是一种原则性的倡导,在现实中理应有回响。

各地有关部门应清醒地认识到,人性化服务是大势所趋,特别是要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多换位思考。

相关部门执行规定没错,但上门评残也有制度支撑,希望类似事件不再重演。一些地方要求上门评残服务或许还有难度,但“以残疾人为本”却不应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