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检互认” 降低患者负担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办法》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让群众看病少做重复检查、减少患者诊疗支出。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