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东方老年大学揭牌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佳莹)11日,国家老年大学共建单位暨黑龙江东方学院东方老年大学举行揭牌仪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黑龙江开放大学党委书记、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东方老年大学首批学员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仪式。

黑龙江东方学院于1992年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黑龙江省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建。202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依法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永久确立学校“公有民办”性质。2023年7月,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与国家老年大学批复同意,黑龙江东方学院成为首批老年大学建设试点单位和国家老年大学共建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兼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原主任王立生指出,东方学院的创新实践探索出了一条新时代民办院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此次率先创办东方老年大学,是黑龙江东方学院创新发展的又一例证,对于全国民办高校也是一次鲜明的示范和引领。

黑龙江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杨德斌指出,要充分认识创建老年大学的重要意义,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举措,提高老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使受教育者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教学基地代表、国家电网哈尔滨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薛涛表示,此次实现了校企合作历史性新突破,未来要充分发挥东方老年大学新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力量,服务终身学习,全面提升和满足老年人学习的归属感、价值感、获得感,真正实现以学养老,以学享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