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种以“黄金大亨”为主要人物的“剧本带货”营销在互联网上愈演愈烈。视频中,“黄金大亨”们或因家庭伦理、或因财富纷争,纷纷宣称拿出巨额黄金制品以极低价格回馈社会。然而,这其实是一些商家通过虚构剧情,诱导消费者抢购“黄金”制品,这些所谓的“黄金”制品实为铜合金制品。
“黄金大亨”剧情频现
某网络平台的一条视频中,一位女性声称“原价1.2万元的牡丹项链,现在仅需49.9元即可拥有”,这一切皆因上海的一位“黄金大亨”遭遇前妻与儿子的联合欺骗,为了报复,他决定将用金矿黄金打造的金项链赠予大众。视频称,这位83岁的“黄金大亨”的前妻比他年轻40岁,最近迅速再婚,而带走的儿子竟是情夫之子。随后,“黄金大亨”亲自出镜,称遭遇变故后决定把价值不菲的项链以优惠价赠予大家。
点击视频中的“购买”按钮后,被引导至某电商平台的网店。网店页面上展示的牡丹花项链与视频中的一致,标注为“2025蛇年新货 限量特惠”“牡丹花项链女款时尚镂空饰品”,活动售价为49.9元。值得注意的是,该商品描述中并未提及“黄金”或“金项链”。
金项链实为铜合金
调查发现,类似视频以“黄金大亨”“黄金世家”“首富”为主要人物,频繁使用“黄金”“金矿”“金色”等字眼,营造出所售商品为黄金制品的假象。为了增强可信度,视频中还常常邀请“消费者”现身说法,证实所抢购首饰确为黄金。
笔者通过视频链接购买了一条项链。将该项链送检发现,项链由铜合金制成,具体成分包括89.55%的铜、4.29%的镍,金含量仅0.14%。检测人员表示,这条项链的外表很可能是用金水镀层的,这样能让铜合金不易氧化,并能长时间保持光泽。
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福建省广告协会监事长黄曙光表示,上述剧情通过反复强调“黄金”“金矿”,暗示产品为黄金制品,并利用第三人视频作证产品真实性,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而实际销售的是铜合金制品,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主张欺诈索赔。
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