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一度|“家庭演员”存巨大法律风险

□孟强

为什么购买“家庭演员”的服务承担巨大风险?首先,雇主与“家庭演员”的这种合同关系,属于不得购买和扮演的身份行为,超出了合法的范畴,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发生纠纷,往往只能按照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行为来处理。

其次,购买“家庭演员”的雇主,一般是需要与演员扮演某种亲密关系,例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情侣关系等,在这种关系下,双方往往需要共处一室,在这种环境下,就很容易逾越实际并不存在的合同的界限,进而发生性骚扰、性侵害或者人身伤害行为。而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甚至其求救行为难以被家人或外人理解,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再次,雇主与演员之间需要扮演的是亲属关系或其他亲密关系,那么演员就必须掌握雇主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如此一来,即便“表演”结束,双方雇佣关系了结,但是雇主的这些隐私和信息却已经被演员及中介机构牢牢掌握,这就导致雇主在演员面前是一种“透明人”似的存在,如果演员心术不正或者另有所图,极易产生泄露雇主隐私、出卖雇主个人信息、跟踪雇主、骚扰雇主甚至威胁雇主等问题。

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人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同时相关部门应通过宣传教育让人们认识到这类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提示民众警惕背后的法律与道德风险,并倡导平等善意的沟通、健康的社交方式来解决家庭成员相处、人际交往中的实际问题。同时,相关网络平台也应当对提供此类服务的经营者依法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避免误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