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悦
5月13日晚,北京突降冰雹。部分车主驶至三环、四环主路桥下违停躲避冰雹,导致严重拥堵,此事引发热议。
躲在立交桥下的车辆确实能少挨砸,可后面的车不仅动弹不得,还要眼睁睁地多挨砸。毫无疑问,立交桥下躲冰雹,是一种利己损人的行为。
其实,就当晚的天气状况,紧急避险的理由并不充分。紧急避险的前提是“合理避险”,当时所有车辆都在行驶,难道立交桥下的车才有紧急避险的需要?避险行为不得妨碍他人通行或道路畅通,因避险不当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责任。
立交桥下躲冰雹,再次折射在公共空间利己与利他的矛盾。曾几何时,有人把公共汽车上车的踏板称为“变心板”,没踩上去的人都在喊再往里挤挤,一旦踩上踏板就喊里面没地儿了,让后面的乘客等下一趟。虽然“变心板”已经成为历史,但“变心板”现象并没有消失。比如在乘坐地铁时,很多乘客总是挤在门口,不愿往车厢中部移动,导致不应有的堵塞。如果不规劝或阻止立交桥下躲冰雹,难免再现“变心板”效应。遇到雨雪冰雹天气,如果每个车主都选择在立交桥等公共道路停留,那公共交通岂不乱套?城市交通大动脉,人为阻断哪怕几分钟,带来的影响或不可估量。
在城市公共空间,利己应为利他让路;自己躲冰雹时,应该想想在冰雹中的他人,应该换位思考被堵在后面的是自己。但愿立交桥下躲冰雹引发的争议,能够促使更多市民自觉摈弃自私自利的想法,遵从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再遇到冰雹等紧急情况,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理应经得起冰雹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