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老人境外游遭遇“消费陷阱”的事件频频曝光,如“980元越南游”被诱导购物32万元、赴日旅游带回20多万元保健品等。这些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老人境外游消费安全的广泛关注。那么,当老人境外游遇到大额消费纠纷时,回国后该如何处理?
李女士在参加赴日旅游团时,被导游带到了一家免税店。在导购的热情推荐下,她购买了大量的保健品。然而,回国后儿子发现,这些商品的价格普遍高于国内,甚至有的商品还被曝光对健康有害。李女士向导游反馈,但对方表示价格与旅行社无关,退货需自行与日本方面沟通。最终,李女士只能自认倒霉。
姜女士则遭遇了低价越南游的各种名目收费。从导游小费到各种边境证费用,再到被忽悠购买昂贵的沉香手串,整个行程充满了“付费陷阱”。姜女士事后了解到,有人曾因类似经历维权无果,这让她感到后怕。
面对老人境外游的消费陷阱,资深导游宋先生给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旅游报团不能只看价格,超低价团背后往往隐藏着强制购物、诱导消费等风险。其次,子女应帮助老人提前了解目的地的购物信息和价格范围,避免因语言不通、不熟悉物价而受骗。最后,子女要做好“隐形”陪伴,多了解老人的旅行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依据《旅游法》,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如果旅行社存在违规安排购物行为,旅游者可以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子女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主管部门做好事前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旅行社坑蒙老人的现象比事后维权更重要。他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旅游部门应明确、细化“不合理的低价”标准,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旅行社违法成本。
海淀法院法官胡美青指出,一些旅行社利用老年人信息不畅、追求低价等特点,精心设计消费陷阱。由于境外维权面临诸多困难,老人往往只能无奈接受损失。然而,我国民法典、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保护已有全面规定。胡法官提醒,老人在境外遭遇套路消费时,应及时保存好合同、行程单、发票等证据,对强迫购物、虚假宣传进行录音录像,并保留购物小票、商品实物及包装,以便后续维权。
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