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告诫函,要求药品、保健品经营者规范经营,禁止虚假宣传和套路诱导。
药品、保健品需明确标注批准文号,宣传内容须与说明书一致,不得暗示疗效或根治疾病。同时,禁止伪造批准文号、产地等,虚构专家推荐、医院合作等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以会议、讲座等方式针对老年人推销,不得虚构用户见证,不得以会员优惠等诱导预付费用。价格需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公开曝光违法行为,要求经营者自查自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