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时代,网络消费以其便捷性迅速普及,但伴随而来的消费陷阱也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旨在警示商家诚信经营,并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保障。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法院力挺消费者
胡某在网购一款手提包时,尽管店铺页面标注了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胡某在收货后七日内仍尝试申请无理由退货,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法院审理认为,店家未能合理说明该手提包不宜退货的理由,也未证明退货会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店家退还货款,同时胡某退还手提包。此案例提醒商家,不得任意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限时优惠”成迷局,法院判商家误导需担责
某家具公司开展床垫促销活动时,规定前50名付定金者享受半价优惠。然而,公司提前接受了定金支付,导致张某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却未享受优惠。法院认为,家具公司在促销活动中存在误导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判决公司返还张某一半价款。此案例警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应诚实守信,避免误导消费者。
其他典型案例涉及直播欺诈、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除了上述案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还涉及直播营销中的经营者欺诈行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这些案例进一步凸显了网络消费中消费者面临的种种陷阱和风险。
针对网络消费的新趋势和规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稳妥探索、认真总结,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拓展网络消费。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