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一批事关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落地实施,涵盖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校园配餐、电动自行车等多个领域,为民众生活筑牢安全防线。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于1日起施行,在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方面作出完善。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国家实行许可制度,明确发货方、收货方及承运者的义务,严禁伪造相关单据,规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制定流程,并对违法运输行为设定严格法律责任,以守护运输安全。在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上,将其纳入注册管理,禁止分装生产,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也于1日施行。该规定首次明确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定义,解决“监管对象不明确”问题。为避免问题出现时相互推诿,规定明确界定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总部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对于连锁餐饮企业不知如何管理门店的问题,规定要求总部制定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操作规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
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企业,明确了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范指引,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加强事中监管与事前预警。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于今年9月实施,12月1日起,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注销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3C认证证书,撤销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证书,各销售企业不得继续销售。新标准优化防火阻燃技术指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鼓励安装后视镜、转向灯,降低火灾隐患、防范非法改装、提高行驶安全性。消费者选购新车时,可查看车身上的3C标志,表明车辆经过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放心购买使用。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