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木
新闻事件:“如果再不结算数十万元垫资,我们只能停止核销消费券,或者直接让老人先付钱,等补贴发下来,再转给老人。”
据媒体报道,4月初,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垫付的资金迟迟未能结算,一家全国连锁的养老机构让集团旗下多家养老院院长向当地民政部门表达了这一“态度”。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消费券。但是,当养老消费券走近千万失能老人,政策暖意却在落地环节遭遇“梗阻”。
媒体采访中,多家养老机构负责人都反映了养老消费券在实际落地过程中面临的共同挑战:垫资、审核工作量骤增、服务质量保障以及与地方补贴的冲突等问题。这需要引起注意。
从媒体调查看,目前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由于补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不少养老机构的垫资压力持续增大,同时部分机构还需额外投入人力物力进行资质审核。
其二,一些机构付出了额外成本,但并没有获得预期的增量用户。也即,目前养老消费券更多体现为对已入住老人的存量减负,而未能有效吸引更多老人扩大养老消费,如选择入住养老机构。
相对于单纯的资金拨付效率问题,这项政策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让更多老人享受到有质量保障的养老服务,可能是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
据这次媒体的调查,目前使用消费券的主要是已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这意味着政策的实际受益面,以及对养老服务市场带来的增量推动,是相对有限的。
为何会出现这种局面?首先就是因为,目前的补贴标准,还不足以让更多群体有底气加大养老方面的消费投入。
报道中就举了一个例子:一二线城市养老机构的入住费用通常在5000元/月以上,大多数老人不会因800元优惠券就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就像一个人不会因为“满5000元减800元”的购买手机的消费券而每个月都去买一部新手机。
这或就提醒,是否需要对接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补贴标准?但由此带来的一个现实问题是,若补贴继续提高,财政补贴压力又是否会更加突出?
与此同时,补贴使用的灵活性也有待提升。对此,有声音建议,养老消费券可以吸取北京失能护理补贴的经验,将相关资金直接下发至老人的老年卡中,供老人自由使用。
相对而言,这可能是一个更务实的方向。当然,究竟如何优化,也不妨多吸纳老人及其家庭的意见。
要明确的是,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都必然得经历一个在现实检验基础上逐步完善的过程。当前养老消费补贴政策在落地中所暴露的问题,并不能否定此项政策的初衷与积极意义。
归根结底,养老消费补贴的科学发放,考验的是如何平衡好地方政府、养老机构与老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平衡的达成,只能实事求是地在现实磨合摸索中寻求“最优解”,让政策真正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