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法官推开办公室门时,雨正敲打着窗棂。助手将“史密斯诉埃文斯遗产执行案”的卷宗放在他桌上:“立遗嘱人詹姆斯·埃文斯,指定唯一继承人是托马斯·基恩。”
霍尔翻开卷宗,目光扫过继承人信息栏,手指突然僵住。托马斯·基恩的出生日期和社会保险号码前四位,与三十年前一桩旧案的被告完全吻合。他抽出遗嘱附录,埃文斯歪斜的字迹刺入眼帘:“我所有的一切,留给托马斯·基恩,那个在1974年冬天被我夺走未来的人”。
1974年冬天。霍尔猛地站起,冲到档案柜前抽出1974年的卷宗。“州政府诉托马斯·基恩”,抢劫杀人,证据链脆弱,仅凭一名有窃盗前科的目击者指认。当时初任检察官的他,在法庭上咄咄逼人,最终陪审团裁定有罪。他记得被告席上少年苍白的脸,眼里是惊恐与茫然。执行记录显示,托马斯·基恩已于1975年1月15日被执行死刑。
霍尔重新审视埃文斯的档案,想起庭审最后一日,旁听席后排那个沉默的男人。宣判时,他抬头与霍尔交汇的目光,沉重而枯寂。是埃文斯吗?霍尔又致电警局档案科,老熟人查证后告知:1974年11月,埃文斯曾报案称儿子被枪击身亡,现场有个穿深色夹克的瘦高个少年跑过,但未并案调查。听筒从霍尔手中滑落。雨停了,玻璃上水痕交错,像未愈合的伤口。遗嘱附录最后一行字:“愿我的愧疚能穿越生死,抵达他身边。”可少年早已死在刑场,埃文斯的儿子长眠地下。而埃文斯自己,成了这场横跨三十年、穿梭于生死之间的无声审判里,唯一的囚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