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刘先生咨询记者,其弟弟现年62岁,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应60岁办理退休,因重病休养延误,近期才补办退休手续,想知晓能否补发两年延迟期间的养老金。
福建省人社部门回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实行申办制,养老金自退休手续办结次月起发放。因个人原因延迟办理退休的,延迟期间养老金原则上不予补发。刘先生弟弟的患病情况未达到完全丧失行动能力的程度,属于个人客观延误,因此无法补发此前两年养老金,养老金将从手续办结当月起正常发放。
政策明确两类可酌情补发的情形:一是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责任,因系统故障、档案审核延误、单位未及时代办等非个人原因导致延迟退休,核实后可补发养老金;二是不可抗力特殊情形,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病完全丧失行动能力等无法按时办理,留存相关佐证材料补办后,可申请补发。
据悉,福建2025年实施弹性退休制度,符合条件者可协商延迟最长3年退休,此类合规延退不涉及养老金补发。人社部门提醒,特殊情况可委托亲属代办或通过线上平台申办,也可咨询人社热线或线下窗口,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任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