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百万积蓄为孙买房赡养纠纷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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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88岁陈阿婆2020年变卖自有房产得150万元,拿出127万元交由前儿媳,全款为孙子小强购置房产,房屋登记在小强名下,老人长期与儿子阿建在此居住。阿婆每月有六千余元退休金,2025年意外摔倒后失去自理能力,看护开支增大。

儿子阿建自身患有轻度抑郁,月收入仅600元,无力独自照料母亲。他认为孙子收下巨额房产馈赠,理应承担赡养责任,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法庭上小强辩称未居住该房屋,无赡养义务;其母亲阿红也称老人有两个儿子,赡养本轮不到刚毕业的孙子,还质疑阿建想借赡养争夺房产。

律师解读,依据《民法典》,孙子赡养祖母需满足子女无力赡养、老人困难、孙辈有经济能力三重条件,本案无赡养约定,小强无强制赡养义务。调解员劝导顾及亲情主动帮扶,阿红表示小强愿意尽孝心,但资助钱款需直接给到老人,避开阿建。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感慨老人应留存积蓄自保,大额赠与最好提前签订赡养协议。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