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海涛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读者刘先生致电“老吾老热线”,称其居住的半封闭小区物业禁止业主随意在小区内停车,如需停放车辆必须缴纳停车费,这一举措引发业主质疑,不少业主困惑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是否合规、收费权益究竟归谁所有。
据刘先生介绍,其所住小区为半封闭管理模式,以前业主可正常在小区公共道路区域临时停车。不久前,小区物业发布停车管理通知,要求所有有车业主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停车需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否则禁止在小区内停车。大家纷纷质疑物业是否有权私自对小区公共停车区域收费,相关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则是否合规。
小区公共区域能否由物业随意收取停车费?针对业主的争议,记者专门查阅相关法规条例,根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停放车辆的,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和管理等核心事项,均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无权单方面制定、执行停车收费规则。小区内部道路、公共空地等区域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小区公共区域是否对外开放停车、是否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如何制定、收益如何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物业没有单独决策权,必须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商议、共同表决确定。
有关条例明确界定,小区公共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用,仅可扣除物业公司用于车位日常维护、秩序管理、设施检修等必要运营成本,剩余的全部收益均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不得私自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