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丢失 如何赔偿?

□本报记者 高海涛

网购物流、邮政寄递早已成为大众生活、商事交易的常用方式,而邮件运输途中丢失、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市民遭遇快件丢失后,常会陷入理赔纠纷,尤其是未购买保价的邮件,快递物流方赔付金额往往远低于物品实际价值,让消费者难以维权。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吴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她通过物流寄送的货物不慎丢失,因未购买保价,物流方仅赔付600元,与自身实际损失差距较大,引发理赔争议。邮件丢失到底该如何赔付?保价和未保价邮件的赔偿标准有何区别?

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实行分类分级赔偿标准,核心区分保价与未保价两种寄递情形。

针对保价给据邮件,若邮件整体丢失或全部损毁,邮政企业需按照用户投保的保价额全额赔偿;若邮件仅部分损毁、内部物品出现短少破损,则按照保价额与邮件整体价值的比例,核算对应的实际损失进行赔付,最大程度贴合用户的实际损失。

针对未保价给据邮件,赔偿规则有所不同。此类邮件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邮政企业需按照物品实际损失赔偿,但设置了赔付上限,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用户所付资费的三倍。此外,挂号信件出现丢失、损毁情况时,统一按照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法律同时明确,邮政企业需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赔付规则,且在寄递单据上以醒目方式标注相关条款,保障用户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