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赠房给儿子反被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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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胡阿姨晚年遭遇令人唏嘘。她早年离婚,独自辛苦抚养儿子长大,倾尽毕生财产为子女置办房产,最终却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甚至遭儿媳掌掴、被儿子扬言断绝关系,落得无房可住的境地。

据胡阿姨讲述,她的老房征收后,她用补偿款购置宝山淞南房产,产权登记在自己与儿子名下。儿子婚后,夫妻俩承诺尽心赡养老人,哄得胡阿姨将名下房产份额无偿赠与儿子。不料儿子随即将房屋过户至儿媳名下并售出,后在松江重新购房,产权依旧只登记在儿媳一人名下。待胡阿姨个人积蓄被掏空后,便遭到子女驱逐。

2018年,胡阿姨老伴出资20万元,联合其儿子儿媳购置花桥房产,房屋仍登记在儿媳名下。此后儿媳态度骤变,先是要求胡阿姨缴纳房租才可居住,后续直接禁止其入住,彻底断绝其居住退路。针对此事,律师给出专业解读:松江房产源自胡阿姨老宅置换,且其无其他住所、经济困难,可依法主张居住权;花桥房屋的20万元出资属于附义务赠与,子女未履行赡养居住承诺,胡阿姨可撤销赠与、追回出资。

律师提醒,老年人切勿提前处置名下房产,相较于生前赠与,遗嘱更能保障晚年权益,子女赡养承诺需落实为书面协议。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