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痴迷理发,少年时便笃定“发型即脸面”。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参军入伍,初到部队便满心牵挂:头发长了咋办?营区有无理发店?老兵笑答“头等大事,部队岂会不顾”,可我转悠数日,连理发室的影子都未寻到。直到新兵连一则通知,才揭开这段“理发往事”的序幕——那不仅是一次头发的修剪,更是一段关于适应、理解与时代印记的成长旅程。
新兵连发出通知:“明天是星期天,凡头发长的战士抓紧来连部登记。”我兴冲冲跑到连部,接待我的老兵却让我先脱军帽,瞅了瞅说:“你暂时别登记,下个星期天再来吧。”我顿时没了兴致,追问:“为啥?”老兵语气平淡:“不为啥,就为你头发还不够长。”原来,当时部队每个连队仅一名兼职理发员,且只有星期天或节假日才义务为战士理发。为避免“扎堆”来不及,理发员会提前把关,按头发长度决定是否登记。
那些担任兼职理发员的战士,入伍前大多不会理发手艺,多是入伍后“自学成才”,真正成“才”的寥寥无几,多数人只是粗通皮毛。况且他们还兼做工勤员、物资保管员等工作,平日鲜少有时间钻研理发业务。好在那时的战士对理发手艺要求不高,只要能把头发理短、理整齐,便觉满足。
当年连队给理发员配的器具极简陋:手动轧剪、梳子、剪刀、围布,外加一件白大褂当工作服。理发场所也不固定,空会议室、饭堂、宿舍外走廊,哪里有空就在哪里理。被理者只能坐在普通木椅或板凳上,转椅、躺椅、大镜子、专用洗脸盆这类地方理发店的设备,一概没有。理完发若要洗头,只能自己去解决,刮脸、吹烫等服务更是奢望。起初我对这条件极不适应,但部队自有规矩,我只能慢慢习惯。
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发型。入伍前我理的是“二八开”,与头型严丝合缝。谁知第一次在部队理发,理发员自作主张给我剪了个“板寸头”,俗称“毛刷子头”。从连部整容镜里看到自己的“尊容”,我顿时火冒三丈,当场找理发员理论。理发员却不气不恼:“你是战士,每天训练摸爬滚打,头发不理短行吗?”听他这么一说,再看看其他人都理这“发型”,我心里的火慢慢消了——再想想,我们每天大部分时间戴军帽,发型再时尚也对外“展示”不了,只好接受。后来日子一长,发现这发型对日常卫生管理、野外训练确有好处,不仅接受了,还渐渐喜欢上它。
[江苏·南通] 杨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