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谁?

□本报记者 高海涛

电梯间图文海报、单元门口灯箱广告、小区外墙宣传展板……如今,各类商业广告遍布各大居民小区公共区域,随之产生的广告收益归属问题,成为众多业主关注的热点。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读者王先生向“老吾老热线”咨询,他家小区随处可见的广告收入究竟归物业还是业主所有?

据王先生介绍,其所住小区的电梯、大门入口、楼道等公共区域常年投放各类广告,产生了不少收益,但多年来物业从未公示相关收支情况,业主也从未享受过相关红利,想知晓这笔收益的合法归属。记者走访了解到,此类情况在各地小区普遍存在,多数业主不清楚自身合法权益,部分物业公司长期管理、使用公共广告收益,极易出现收益不透明、私自挪用等问题。

针对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记者查阅《民法典》相关条款获悉,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电梯轿厢、出入口、公共楼道、园区外墙、公共通道等区域,均属于法律界定的业主共有部分,并非物业专属管理区域。

据业内法律人士解读,物业公司仅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广告投放对接、设备维护等工作,可依规扣除人力、运维、耗材等合理成本,但无权占有、支配全部广告收益。物业公司需履行公示义务,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公共广告收益的收支明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