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征程|党的十三大: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在深刻分析基本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大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了系统阐述。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从这一新的认识出发,大会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概括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为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私营经济获合法地位,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起步……在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推动下,改革开放事业如千帆竞发,势不可当。

党的十三大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30多年风雨兼程,“三步走”的步伐扎实稳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