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温叟(909年-971年),字永龄,河南洛阳人,五代十国至北宋初年官员,名垂青史的廉吏。刘温叟身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六朝,先后在五朝为官,历任左拾遗、监察御史、翰林学士、礼部侍郎、御史中丞等职,为人厚重方正,为官清正刚直,恪尽职守,政声颇佳。
刘温叟的先祖刘政会,为唐朝开国功臣、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父亲刘岳,曾任后唐太常卿。刘温叟自幼天资聪颖,容貌俊朗清秀,七岁能写文章,擅长书法,下笔如行云流水。有这般聪慧俊秀的儿子,刘岳满心欢喜。然而,彼时天下动荡,兵连祸结,民不聊生,刘岳也为儿子未来命运忧心不已。他满怀忧戚地对家人说:“我儿风骨秀异,可惜生逢乱世,寿数长短难以预料。我不求他荣华富贵,但愿他与我一样,终老于温县、洛阳之间,做个安度余生的白发老者,我便心满意足了。”于是,刘岳给儿子取名刘温叟。刘温叟半生身居高位,长期手握人事重权:后周时任礼部侍郎,掌管全国科举事务;宋初任御史中丞,兼判吏部铨。御史中丞执掌监察百官、弹劾不法,权势显赫;判吏部铨为中央吏部要职,专司全国七品以下文官的选拔、授职与考核,可谓位高权重。
身居关键要职,刘温叟自然成为心术不正、投机钻营之徒争相攀附送礼的对象。对于大多数送礼者来说,只要态度坚决、严词拒绝,不留任何回旋的余地,便能劝退了。
《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