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海涛
近日,本报“老吾老热线”接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何先生咨询反映,老人希望将自有房产留给孙辈,以此守护晚辈生活、安顿家庭资产,但因为不懂合法办理流程,担心后续引发家庭纠纷,特意致电热线求助。
年过八旬的何先生老伴早逝,家中儿孙和睦,名下拥有一套个人房产。他希望百年后将这套房产全权留给唯一的孙子,为其生活、成长提供长远保障。但老人对房产隔代传承的法律规定一无所知,不清楚孙辈能否直接继承祖辈房产、如何订立有效凭证、办理相关手续,担心自行处置房产存在合规漏洞,引发家人矛盾、辜负自身心愿,于是专门致电“老吾老热线”寻求专业解决方案。
针对老年群体普遍存在的隔代房产传承疑问,《老年日报》维权顾问、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韩巍律师表示,大众根深蒂固的“直系亲属自然继承”认知并不合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畴内,老人将个人房产赠予孙辈,不属于法定继承,属于遗赠行为,唯有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实现房产合规隔代传承。
律师明确,遗赠遗嘱生效需满足三大核心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清醒、思维清晰,能够自主、真实表达个人意愿,全程无欺诈、胁迫、诱导等情形。二是处分财产必须为个人合法自有财产,需提前核实房产产权,确保无共有、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精准标注房产地址、不动产权证号、房屋面积等关键信息。三是遗嘱订立形式符合法定规范,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录像等遗嘱形式,均需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完善见证、签字、落款日期、影像留存等手续。
此外,律师着重提醒极易被忽略的核心细节:即便遗嘱完全合法有效,孙辈需在知晓受遗赠事实的60日内,主动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若逾期未表态,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受遗赠权,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重新分配。同时,提醒广大读者,老年群体处置隔代房产传承事宜,务必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严守60天关键时效,规避财产传承风险,守护家庭和睦与个人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