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后确诊职业病可依法享工伤待遇

□本报记者 高海涛

日常生活中,不少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工伤认定与职业病理赔仅适用于在岗职工,劳动者离职、退休后便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实际上,职业病具有潜伏性、迟发性的显著特点,长期接触粉尘、化学、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引发的病症,往往不会在在岗期间即时发作,多在离岗后才被确诊。近日,吉林省长春市读者郑先生通过“老吾老热线”咨询,其家人离岗后确诊职业病,不知能否申领工伤待遇?

针对该问题,律师表示,该问题也是众多高危行业离职、退休从业者的共性困惑,很多人因认知偏差错失维权机会。离岗、退休后确诊职业病,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便可正常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规定,曾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在岗时未发现患病,离岗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人员,满足对应条件即可维权。

法定适用条件分为两类,一是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二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主动解除合同后,未再次从事同类危害作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提醒,劳动关系终止不代表工伤保障失效,新规精准适配职业病发病特点,填补离岗职工保障空白。相关从业者离岗后若确诊职业病,切勿错过一年法定申请时限,及时留存从业证明、诊断报告等材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