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偷卖哥哥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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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男子陈某甲为帮侄女入学,将自有房屋借予弟弟使用,还为配合过户流程,以赠与形式将房产暂挂弟弟名下,并书面约定孩子入学后归还房屋。

孩子顺利入学后,弟弟拒不归还房产,还在哥哥起诉维权期间,与关系特殊的刘某丁恶意串通,以40万元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私自卖房并完成过户。

法院审理查实房屋实际权属归哥哥,认定弟弟无权处分、涉案买卖合同无效,判令对方限期配合归还过户房产,同时提醒民众珍视亲情、恪守诚信,依法处置不动产。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