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鼓励养老机构“开门办院”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养老机构“开门办院”助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通知》,明确按照“政府引导、机构自愿、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原则,推动机构养老与社区、居家养老深度融合,分三阶段推进相关工作:2027年培育一批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2028年基本建立机构与社区居家互动机制,2030年“开门办院”成为多数养老机构自觉行动。

根据通知,养老机构可在保障入住老人服务的前提下,将食堂、康复室等设施有序向周边老人开放,定期为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探访关爱等公益服务,还可联合医疗机构共建认知友好服务驿站,为机构及社区老人提供认知障碍专业服务。同时支持机构将专业照护延伸至家庭,设立短期托养、日间照护床位提供“喘息服务”,面向家庭照护者开展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弓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