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海涛
近日,本报“老吾老热线”接到多起老年人再婚维权咨询。不少老年人因对再婚涉及的财产分割、赡养权责等法律知识认知不足,秉持“半路夫妻不分你我”的相处理念,仅凭人情维系重组家庭,缺乏规范的凭证留存与权责约定。模糊的财产处置方式、不清的权利义务界定,让诸多晚年再婚的温情相伴,最终演变为财产纠纷、亲子矛盾,部分老人更是陷入资产受损的困境。
温情帮扶毫无保留
婚前积蓄悉数垫付
已过古稀之年的黑龙江李女士,退休后依靠稳定养老金和积蓄,独居生活安稳无忧。为寻求晚年陪伴、相互照料,几年前她与丧偶的陈先生相识相恋,随后登记再婚,组建重组家庭。
婚后,李女士一心维系家庭和睦,真心对待伴侣及对方子女。得知陈先生儿子购房、装修资金短缺后,她出于夫妻情分,将自己婚前积攒的养老钱拿出数万元,用于继子婚房购置、房屋装修以及家电添置。受淡薄的法律意识和传统人情观念影响,李女士未签订任何出资协议,未留存转账备注、付款单据等书面凭证,认为一家人无需计较,真心相待便能维系和睦。
情谊落幕纠纷滋生
无凭无据难追钱款
但相处几年后,双方因生活习惯、子女相处等各类矛盾不断激化,夫妻感情濒临破裂,二人商议离婚。此时,李女士希望能够追回自己当初垫付的数万元养老钱,弥补自身损失。但由于当初出资时未留存任何有效凭证,无法佐证自己的出资事实,年事已高的她不知该如何追回钱款,维权陷入两难困境,辛苦半生的养老钱面临无法追回的风险,万般无奈下拨打热线寻求帮助。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据“老吾老热线”数据显示,近期老年再婚引发的财产、赡养纠纷咨询量持续上涨,多数矛盾的核心,均是老年人混淆情感相处与法律规则,未规范处理再婚家庭的财产与权责问题。
明晰财产法律边界
依规规划守护晚年权益
针对老年再婚高发纠纷,老年日报法律顾问表示,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存续发生权属变更。很多老年人认为再婚登记后,双方财产便自动共有,这一认知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条款,老年人婚前的存款、房产、养老金、积蓄等资产,属于法定个人财产,无论再婚年限长短、是否共同生活,均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需参与分割。
老年人使用个人婚前资产为配偶、继子女出资购房、装修或提供大额帮扶时,必须留存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完整单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财产份额,以合法形式固定事实,避免后续纠纷。
律师指出,老年人再婚追求情感陪伴、抱团养老值得肯定,但温情不能替代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