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红与前夫(左)
据《法制晚报》报道 因认为歌手陈红以军人身份经营公司,陈红前夫李军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人在离婚前签订的有关亚之杰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该案,暂定于7月21日开庭审理。 6月29日,实名认证微博“亚之杰投资集团董事长”的李军发文《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文中提及其在法院起诉了前妻陈红。李军代理律师介绍说,这是较为罕见的以“现役军人不得经商”为法律依据提出的股权诉讼。 随后李军又发布了一份《维权声明》,称陈红伪造其签字将其名下的全部出资额2970万元全部转至陈红母亲名下。 李军起诉称,他与前妻陈红离婚后,于2014年3月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军将其名下北京亚之杰广告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陈红。李军指出,双方订立合同时,他忽视了陈红现役军人的身份。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14条的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而目前担任海军电视剧制作中心副主任的陈红是大校军衔。 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而陈红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