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宋菲 指纹鉴定,这种带有些许神秘色彩的鉴定手段似乎只有在刑侦类影视剧中才能看到。然而,对于黑大司法鉴定中心骨干专家马玉堃来讲,这样的工作几乎每天都要从事,有时对着显微镜一看就是一小天。 2013年,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担保协议争议案件中,因原被告双方对2011年7月21日签署的一份担保协议上的签名处指纹存在争议,法院便委托黑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文字签名和指纹两者是否为被告所写所印。 300万资金被转走投资公司让担保人还钱 本案中,52岁的被告李贤忠(化名)做对外贸易生意。他有一个60多岁的挚友,叫林明升(化名),两人认识30多年。当初,在林明升的帮助下,李贤忠从一个普通打工仔变成现在身家千万的大老板。此后,不管两人谁有困难,另一人肯定鼎力帮助。 2010年初,当地政府找到林明升,希望他找外地企业到当地投资。经过一年的洽谈,外地一家企业同意向林明升所在地的一家公司注资300万元开发项目,林明升是担保人。然而,就在资金到账不久,当地企业将资金转移。得知钱不见了,投资公司找到林明升要钱,被他拒绝。几天后,该公司再次找到林明升,声称如果不还钱就不让他走。林明升走投无路,想到了好友李贤忠。 为了帮助好友男子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接到求救电话的李贤忠没有过多思考,立即找到林明升。当得知只有签一份将300万元担保转接给自己的协议才能救好友时,李贤忠犹豫了。但是看到林明升痛苦的表情,李贤忠不得已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 事后,李贤忠并没有按照协议内容还钱。2013年,那家投资公司将李贤忠告上法庭,在法院开庭过程中,李贤忠否认协议上的签字和指纹是自己的。 纹线均能对上 半个指纹 证实主人身份 马玉堃说,虽然协议上有多处双方形成的指纹,但在法律上起作用的只有签名处的,而该处指纹只有指尖部分纹线。经过具体检验,送检检材指纹为红色印泥捺印形成,指纹只有半个,无指纹中心和三角。在显微镜下观察,这半个指纹纹线很丰富,对李贤忠后来采集的指纹进行同一性比对,发现指纹的纹线均能对上。因此,鉴定结果证明那半个指纹就是李贤忠的。 同时,对于文字部分,马玉堃并没有完全认定,因为在文字比对过程中,样本与鉴定材料之间有明显差异。经过进一步了解案情发现,原告和李贤忠双方之前素不相识,也就是说,原告不存在事前得到李贤忠签名字迹的可能,也就说明对方无法伪造签名。而送检的签名字迹,签名的总体风格有一定的艺术设计,就是说个性特征独特,他人不能事先随意写出这种特征。最后断定,即使与样本有一些差异,只能说明李贤忠在当时签名时有主观故意,加上指纹也得以确定,故签名也是真实的。